第三十四章:林家酒会(1 / 2)

胡诗敏坐在宝马里,惊讶地看着窗外的一个小城堡,不敢相信地看着邓弘毅说:“弘毅,这个东临君庭,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城堡啊。”

“是啊,要不是高卓家里面子大,我们也来不了呢。今晚的酒会,就相当于是林大少新居入伙的意思,邀请的都是东临市高端人士,还要和林家有关系的才能进来的呢。”

胡诗敏满脸崇拜地看着孙高卓说:“孙公子果然是名不虚传啊!”

孙高卓淡然一笑说:“没什么的,只要你们高兴就行了,噢,对了,菲菲,听说你们班来了个插班生啊,你认识的?”

孙高卓稍微收到了点风声,15班新来的插班生,似乎和他一直视为内定女朋友的校花宋菲有点什么关系,知道了这件事,孙高卓心里也是有点不舒服的。

胡诗敏没好气地说:“这个我知道,那个人叫吴庸,是菲菲妈妈的姐妹的孩子,就一个穷酸小子,从镇里来的,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进了15班,不要说他了,像他这样的人,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来这样高端上档次的聚会呢。”

听到胡诗敏这样说,孙高卓心里就放心了,一副大气昂然的样子说:“啊,菲菲你早说啊,既然是你妈妈姐妹的朋友,哪怕是村里来的,也应该带他来这样的地方见识一下的,要不你现在给他一个电话,叫他打车来?”

宋菲无奈地摇摇头,冰雪聪明的她又怎么不知道孙高卓心里的打算呢。

邓弘毅顿时笑着说:“高卓啊,你就不要这么好心肠了,地位不同,你哪怕是好心邀请他,他都会觉得你是在埋汰他的。”

说着,邓弘毅的眼光稍微瞄向了后面的米雪,贪婪的神色一闪而过。

到了东临君庭,孙高卓拿出邀请函,就带着宋菲一行人进去了,进去的时候,胡思敏看着旁边数不清的豪车,眼里闪过激动的光芒。

……

回到家之后,吴庸换了一身西装出门,才走了几里路,却发现了西裤因为脚步太快,裆部被崩裂了!

“我去!”吴庸顿时无语了,这范思哲的西装虽然穿上去很帅,很适合吴庸的身形,非常贴身,但是西装这种衣服的特性决定了不能剧烈运动。

像吴庸这样专门靠脚来走路的家伙,范思哲根本上就不适合,幸好是旁边就有一家耐克专卖店,吴庸直接换了一套运动服加运动鞋出来。

听说吴庸让不小心看到的女售货员都脸红耳燥了,没有问到吴庸的电话,她更是追悔莫及。

至于那套价值不菲的范思哲西装加皮鞋,吴庸直接扔掉了,结果被路过的乞丐捡来穿了,于是东临市就出现了第一个穿范思哲西装讨吃的乞丐,后来穿着阿玛尼和范思哲出来讨吃更是成为了乞丐界的潮流……

东临君庭远在郊区,但是吴庸的脚步堪比汽车,为了避免引起路人的恐慌,吴庸在山林里穿梭,很快就见到了东临君庭。

在东临君庭大概一公里的地方,吴庸慢了下来,慢慢向着东临君庭走了过去。

远远看去,在那城堡式的建筑门口的一大片草地上,停满了豪车,不过在吴庸看来,只不过是一堆烂铜烂铁而已。

吴庸也是有虚荣心的,但是他的虚荣只用在灵丹妙药和法器上面,这些凡物,吴庸根本看不上。

刚刚走到东临君庭的门口,却发现有门卫挡着不给进去,吴庸正想打电话给林兴平的时候,就见到一个人影匆忙地走了出来。

门卫惊讶地看着来人,连忙开门,来人正是昨天的陆观。

陆观一看到吴庸,就非常恭敬地说:“吴先生,你来了啊,真的不好意思。”

说着,陆观瞪了一眼门卫,门卫顿时冷汗直流,连忙道歉说:“不好意思,先生,我真的不知道您……”

吴庸摆摆手,毫不在意地说:“不知者不罪,你们在这里守着也辛苦。”

说着,吴庸就走了进去。

看到陆观在旁边点头哈腰的样子,吴庸有点烦,皱了皱眉头说:“我自己进去就行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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