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莲花灯会(1 / 2)

诺雅起来以后,自己将落红的床巾收了,简单吃过早饭,依百里九所言,泡个热水澡,感觉困倦得不行,浑身酸痛,重新躺回床上歇着。

临近中午的时候,百里九差人给府里传过来话,说是今天晚上三皇子邀请三人晚间去参加莲花灯会,太阳落山以后派人来府上接。

京城里有旧风俗,元宵节三个晚上放的花灯分别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意义:十四叫人灯,祈求人丁兴旺,人口平安;十五叫神灯,祈求风调雨顺,五谷丰登;十六叫鬼灯,祈求逝者早日托生,转世为人。

今日是正月十六,正月的最后一个节,过完了也就代表年结束了。将军府比较注重这一日的花灯,祭奠战场上马革裹尸的将领,是必然要拨灯的。取闲置的盆子,盛上搅拌了灯油的棉籽,用棍子或者铲子一堆堆地拨在地上,用火点上,围绕着将军府一周。但凡有水的地方也都要祭奠到了。

将军府拨灯是一样极其严肃的事情,而三皇子府提议的莲花灯会则恰恰相反。民间有“脚踏莲花上西天”的说法,原本十六这一日,城中百姓多糊莲花船放于护城河上,眼看着顺水流走,若是河灯半路灭了,就代表着哀悼的亲人已经转世投胎。

但是一路演变下来,城中年轻男女则将放莲花灯作为一种浪漫的祈愿方式。将自己的夙愿写在纸糊的莲花灯上,放于河中,若是一直不熄,顺水飘走,载着心愿的莲灯就会飞到佛祖的面前,心愿得偿。

受邀参加莲花灯会的这个消息,是秦宠儿亲自送到一念堂的。她顺便过来取药。

秦宠儿脸上的伤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,血痂脱落,露出深浅不一的皮肤来。因为她本身皮肤并不白皙,而但凡有伤疤的地方,都是粉嫩的红色,整张脸看起来,就好像是民间那种得了白癜风的人一样,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。但是比起原先来,已经是好了许多。

因为诺雅的药膏,她不得不低头,不敢像以往那样对着她冷嘲热讽,还经常是赔了笑脸,心里憋着一肚子火气,所以那笑看起来有点半哭半笑的感觉。

听暮四说,秦宠儿曾经神秘兮兮地将她唤到锦年阁里,亲手塞给她一百两银子,让她给留心诺雅制作膏药的方子,被她直接拒绝了。

今日,她竟然亲自放下身段,过来取药。诺雅躺在房间的床上,觉得稀罕。

秦宠儿取了药并不走,却是径直向着林诺雅的房间走过来。这是她第一次进诺雅的房间不用踢门,脸上笑吟吟的。

“林姨娘昨日果真没有去看花灯吗?”秦宠儿开门见山。

诺雅摇摇头:“走到街上太累,身体吃不消,又回来了。”

“喔,你没去简直太遗憾了,你是不知道昨日有多热闹。”

林诺雅手里捧着书,眼皮也不撩,屁股也不抬。

秦宠儿讨了一个没趣,丝毫不以为意:“昨日曲水流觕诗会之上,安若兮可出尽了风头,被一群男人围着,还拍手叫好,眉眼乱飞。”

诺雅轻轻地“嗯”了一声,算作给了她面子。

“最可怜的还是二皇子。”秦宠儿一声轻叹,看着诺雅脖颈里掩藏不住的一点嫣红,牙根紧咬。

诺雅拿着书的手轻轻地颤了颤。

“他昨天一直失魂落魄的,谁也不理,听说一个人抱着酒坛上了城外山巅,形单影只地吹了一夜的冷风。对着月亮喝得酩酊大醉,把笛子吹得低沉幽怨,如泣如诉,满是荒凉。也不知道,究竟是谁这样狠心,竟然舍得伤害这样一个痴情的男子?”

诺雅握着书的手不自觉地蜷缩起来,将书攥得死死的,依旧沉默,不说话。

“宫里的御医今天往二皇子的府邸跑了好几趟了。”

诺雅强作淡定,漫不经心地“喔”了一声。

“林诺雅,难不成你的心真的是石头做的?”秦宠儿终于忍不住责问起她:“难道你就不想问问二皇子如今病情如何?”

林诺雅终于撩起眼皮:“二皇子身体欠安,你这样激动做什么?”

一句话噎住了秦宠儿。

“二皇子是为了你才变成这个样子,你就这样心安理得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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