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章 重遇(1 / 2)

钟可情不觉好笑,她根本没把某些人放在心上,可某些人却将她当做了假想敌,可着劲儿地折磨她、羞辱她。

钟可情淡定自若地转身,迈着步子,便要走开。

身后便传来江美琴的一声冷哧:“有些人是给脸不要脸。司机,开车!”

司机愣了一下,看见钟可情孤寂的背影,虽然有些不忍心,但终究还是踩了油门,开着车子从钟可情身边呼啸而过——

等了五分钟,还是没有车来。

钟可情低头,蹙眉看了一眼手表,心下越来越焦急。

流光医院的医生,她大多都认识,属心内科的医生脾气最差。她若是不守时,让那群人登上个一分半秒,估计她往后的日子不会好过。

夏日天气炎热,烈日当空,明晃晃的太阳照得钟可情头顶生烟,双颊的汗水不停往下落。

她沿着马路,一路狂奔,约摸过了三个路口,终于喘息不止,慢下脚步来。钟可情翻了翻挎包,找出一根发带来,微微一转头,顺势将墨黑色微卷的长发拢到了一边,垂在侧耳,又抬手随意挽成一个简单的发髻,虽然有几分凌乱,但头发都盘了

起来,脖子终于不那么闷热。

彼时,沈让正开着一辆火焰红的保时捷,从一旁的拐弯口拐进行车道。

他原本开得很快,却不料被前方的少女挡住了出路,猛得一个急刹,显得惹出交通事故来。

走路不长眼睛么?看不见本少爷赶时间?

他刚要破口大骂,却见那少女缓缓弯下腰来,当着他的面,风情万种的撩起头发——

“原来是故意的……”想勾引本少爷。

沈让的嘴角不觉勾起,轻咳了一声,低低沉沉的嗓音,在喧闹的街道上,显得格外的好听。

车子开到钟可情身边,他很快便认出了她。

这不是贺迟的小女朋友么?

因为他帮她做了手术,所以她对他一见钟情了?

沈让一向自信满满,偶尔也会对着镜子,感叹自己的英俊相貌。自恋,这个词,他摆脱不了。

嘟嘟——嘟嘟——

他象征性地摁了摁喇叭,像是料准了对方会回头,找他搭讪,对着后视镜微微眯起眼,侧脸扬起四十五度,有一种品位阳光的感觉。

他闭着眼睛,等着窗外的人喊醒他。

他在心里默念着……

从一数到十,再从十数到一,他都没有听到想象中的声音。

沈让睁开眼睛的时候,钟可情已经盘好头发,小跑着向前冲出一百多米了——

沈让瞠目结舌,随即就反应过来,是他自己误会了。

他瞪着钟可情的背影,默默在心里念叨:如果你不是贺迟的小女朋友,老子一定把你追到手,再狠狠甩掉!让你知道,没有一早看上老子,绝对是你瞎了眼!

盯着钟可情看了许久,发动车子的时候,沈让才缓过神来。

那个丫头,不是几天前才做完盲肠切除手术么?怎么这会儿不在家乖乖修养,居然做这么剧烈的运动?

沈让的脸色瞬间变得异常阴沉,发狠似地低咒:“这样不知死活的作风,还真是跟某人很像啊!”冷冷踩下油门,又扫了一眼钟可情的背影,一抹难以琢磨的弧度荡漾在沈让的唇角。一眨眼功夫,车子开到钟可情身前,径直拦住她的去路,他倏地拉下车窗,沉着嗓子

对外面冷哧了一声:“立即停下你所有的动作!上车!”

在这个地方撞上面色阴沉的沈让,钟可情那颗刚刚复活的心脏差点儿没吓死过去,她顿了顿步子,想也没想,调头就跑——

她一定是忘掉了自己现在的身份!

“回来!”

沈让最讨厌他的病人不听话,他推开车门下来,修长的双腿明显比钟可情跨得步子大,三两步就追上了钟可情,拎着她的衣领,直接把她拖上了车!

“沈……”让。

“让”字还没有说出口,钟可情突然意识到她方才的荒唐行为。哪有一个刚刚做完手术的病人,千方百计要从自己的主刀医生眼皮子底下跑掉,而不是当面感激的?

她强自定下心神,抬起一双清澈的眼眸,望向驾驶位上的沈让,喊道:“沈医生。”

暗暗攥拳,沈让眉头一蹙,嗤笑道:“既然季家大小姐现在还认识我,就应该意识到你还是一个病人。跑得比车子还快,你这是不要命了么?”

钟可情怔怔地瞪着他,丝毫没想到他担心的是她的伤口。

“伤口怎样?有没有撕裂?”沈让从前面探过身子来,伸手就要掀她的衣裳,替她检查伤口。

“没……没有。”钟可情下意识地躲避。

前世的记忆刻骨铭心,她没办法只当沈让是一个医生。况且,她的伤口真的一点都不疼。沈让医术精湛,腹腔镜手术只在她的右下腹开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口子,缝合的时候又特别小心,就这么几天功夫,伤口已经基本愈合了

沈让无形之中被她的动作刺激到,一向脾气暴躁的他,眼眸之中已经蕴满了愤怒,“没撕裂就没撕裂,你躲着我做什么?”

其实当初钟可情不肯接受沈让,倒不是因为陆屹楠有多优秀,而是两点原因,一是被他过于猛烈的攻势吓到,二是受不了他那暴躁而霸道的性格。

“对不起,沈医生。”钟可情郑重地道歉,尽管她心里清楚,对于沈让来说,不爽就是不爽,道歉根本不顶用。

果然,沈让依旧眉头紧蹙,沉默不语。

钟可情抬头看了一下手表,心中越来越焦急。

不行了,再不走就真的要迟到了!

沈让透过后视镜,恰巧看到她低头看表的动作,不由抬起头,冷着声音问道:“赶这么急,你要去哪里?”

钟可情抿了抿唇,心里头想着要不要跟他说,一抬头就撞见他那双探知欲极强的幽黑眸子,不由自主道:“我今天要去流光医院实习,快要……迟到了。”

沈让的眼神又狠又冷,明明内心不是那样毒辣的,偏偏总喜欢这样对人,这让钟可情下意识地疏远他。

他的表情僵了僵,思索了一会儿才道:“顺路,我送你过去。”

钟可情清眸流转,眼底全是惊讶。从前的沈让,绝对不会这样好说话。主动帮助别人,更是前所未有的事情!

被钟可情狠狠伤害之后,沈让曾经认真反思过。或许,他真的缺少了那么一丁点儿温柔?

可是男子汉大丈夫,顶天立地的,难道不应该是一股子傲气么?要温柔那种没有用的东西做什么?

“几点上班?”沈让看了一眼路况,前面堵得厉害,他眉头不由蹙起,回头问钟可情。

“八……八点。”

也不知道为什么,钟可情特别害怕对上他的视线,也尽量避免跟他说话,好像……像是分手多年的情侣,一般见了面,都是沉默不语的。

“你厉害啊——”沈让冷笑一声,“还剩下十分钟不到。如果我不拉你上车,你打算在十分钟跑三公里路?”

“如果可以的话……”钟可情确实是这样打算的。

前面道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多,将路口堵了个水泄不通。

嘟嘟——

嘟嘟————

沈让的牛脾气又上来了,对着喇叭狠狠嗯了两下,见前面的车还是没反应,他干脆哗得一下倒了车,开进一条窄道,绕小路而行。

三分钟。

钟可情计了时,在仅仅能容纳下车身的那种窄道里,沈让只花了三分钟时间就将她送到了流光医院。

“到了,”沈让替她打开车门,又抬头望了一眼不远处的钟楼,道:“你还有五分钟时间,可以慢悠悠地上楼——”

钟可情受宠若惊地下车,在他焦灼的视线中,一步一步走进新病房大楼。

确认她安全进了医院,沈让这才上了车,往自己的目的地赶去。

顺路?

只是顺心罢了。

看到一个和可情举止很像的女人,他一时好心大发,送佛送到西而已。

钟可情走到心内科门口的时候,办公室里很安静,完全没有要开会的迹象。

她蹑手蹑脚地推了门进去。

谢舜名的办公室是用帘子隔开的,分成两块,一块是他的办公区,另一块则是病人的候诊区。

这会儿才早上八点,一个病人都还没有。

钟可情的目光扫过青灰色的帘子,见谢舜名正在专注地查着资料。

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面前的电脑上,眼皮动也不动,神情认真极了,像是根本没有发现钟可情的存在。

科室内出奇的安静,静得钟可情隐约可以听见谢舜名的呼吸声。钟可情一直都是屏着呼吸的,她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打扰了他工作。也不知怎的,重生之后,她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糟透了。她不想惹他不开心,连呼吸都是小心翼

翼的。

时间点点滴滴的流逝。

钟可情站得腿都有些酸了,她暗自咬着牙,强撑着,一双清澈的眸子,一直停留在谢舜名身上,时刻观察着他。

此刻,他虽然是在工作,可全身上下依旧透着一股阴郁的气息。十年不见,再见之时,他的身上似乎一直都被这股气息笼罩着。有时候,钟可情会去猜,这十年,他是不是经历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,让他的性格一点点变得寡淡冷沉

尽管如此,他的神态举止,却是一如既往地优雅大方。

钟可情倾着身子,看得有些发怔……她一直都知道谢舜名相貌出众,初一的时候就被学校里众多女生拥护为校草,走到哪里都是目光的集聚地。他这张脸,她从出生起,就一直看着,看到最后都模糊掉了—

他还和记忆里的那个谢校草一样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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