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5.第一百二十四章(1 / 2)

洛书:啦啦啦~啦啦啦~我是防盗的小当家~ 可惜从此处向天空望去, 只能看见一线流云,人在崖底,便如同那井中的青蛙一般, 只看得见一角天空。

百骨知自落到崖下起已经过去十年。

此崖名为“落仙崖”,若是站在崖顶向下看,只能看见蒙蒙雾气,侧耳细听, 便隐约能听见从崖底传来的尖锐风声。若是掉下崖去, 怕是神仙也飞不到崖顶,故此崖得名“落仙”。

可是百骨知知道, 从崖底上去的人至少已经有六个,而今天,他就要成为那第七个。

这崖壁乍得一看, 倒称得上是“平如刀切”,抬头仰望, 只能在云雾缭绕之间看到两颗松树,它们自崖壁伸出, 为土色的崖壁填了一丝几不可察的绿色。

再高明的轻功也不可能一气飞上崖顶, 若是想从这里出去, 便要借助崖壁上浅浅的凹痕。若在攀爬时有余力仔细观看, 便会惊恐地发现,这些相隔极远的凹痕竟然是人为刻上去的, 而且处处滑不留手, 光滑如镜。

在如此坚硬的崖壁上刻上凹痕, 还将每一处都磨得如此光滑,这要须怎样雄浑的内力?这要须怎样高明的轻功?

而从这些凹陷处借力,又需得何等功力?

百骨知与江湖尘世一别五年,不知道自己的功力究竟到了何等境界,在江湖上能排到什么位置。但是他知道,自己与五年前那个被黑衣人追杀到奄奄一息、被震断全身经脉扔到崖下的小可怜已经不可同日而语。

今天他就要出去了。

百骨知感觉眼眶一阵酸涩。

老实说,这五年时间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,为了练习轻功“乘云”,他从悬崖上不知摔下来多少次,有几次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死了,但是总会被救回来继续去练习,他的身上全是疤痕,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肌肤。

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能从苦涩中体会到丝丝甜意,如同吃苦心草时的回甘,在苦涩中的甜意比纯粹的甜更令人难忘。就像在前一天晚上,他收到了一瓶玉肌膏,这种膏药价值千金,只要抹上去就会将疤痕彻底抹去,最终他却还是留了后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,只要触摸到,就会想起在崖底艰苦却难得无忧无虑的日子。

之前出崖的振奋消失不见,离别的愁苦像潮水一样涌来,眼前已经有些模糊。虽然明知道不会有人,但还是满怀希冀地回头,果不其然,只能看见翠柏棵棵,随风轻摇,似是故人挥手相送。

日上中天,他必须要走了,纵使千般不舍,万般留恋。

百骨知回头深深看了一眼,深吸一口气,望着来时的方向喊出了一直想说的一句话——

“师父——您保重——”

“我会带尿布来看你的——”

看你的……

你的……

的……

看你妹的!

原本啪嗒啪嗒掉眼泪的青衣孩童青筋暴起。

回音未歇,带着稚嫩童音的怒喝远远传来:

“滚!!!”

鸟雀俱飞,余音袅袅,不外如是。

这个孩子穿着明显不如那边的小少爷好,但是容貌却是不相上下,若说那小少爷是骄阳灼灼,那这个孩子便是月光轻柔,长长的睫毛忽闪,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美感。他的四肢同样被宽布条绑住。

洛书低头看了看,自己身上也缠绕着一层层的布条。布条很宽,也很柔软,看来是为了不让布条在他们滑嫩的皮肤上留下痕迹。

也是。洛书略带讽刺地笑了笑。毕竟是做皮肉生意的地方,若是“货物”有了损伤,价值岂不是要大打折扣?

洛书借力慢慢坐了起来,小少爷见他醒了,吱吱乱叫着要他给他松绑,洛书自己身上还裹着布条呢怎么给他松绑。

洛书:这孩子莫不是个傻的吧?

用怜悯的眼神看了小少爷一眼,洛书借着变高的视线继续打量四周,期间小少爷吵得乱七八糟、恨不得把屋顶吵下来,那角落的孩子却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,面无表情地缩在那里,仿佛对未来可能存在的一切都已经认命了。

洛书在观察之后,差不多明白了他们处在什么境地。他们大致是被从各地用不知道什么手段收来的孩童,现在是要先去去他们的锐气。

去其锐气,拔其傲骨,灭其希冀,乱其心智,毁其前程。

等到有獠牙的狼被驯化成一条狗,那么他们离被出售的日子就不远了。

想到这里,洛书突然想起了从醒来开始就感受到的浓烈违和感来自哪里。

小少爷。

他特地换上在崖底那身已经被缝补到看不出原本模样的衣服,装作晕倒在了南风馆的后门。他初到此处,自然不会被查出背景,只会让人以为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。南风馆这种“不问而取”的事情可做得多了,发现他如浮萍一般无根无基怎么可能放过他。

但是这个小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,怎么可能被南风馆接收呢?

还是说南风馆已经猖狂到了这种地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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