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5、又雨(1 / 2)

我不是超级警察 我唐 1181 字 2021-05-12

所谓幽灵抗辩,就是指嫌疑人为了达到减轻或免除自己的罪责,而提出的难以查证的抗辩。

比如嫌疑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,却抗辩说并不知情,又比如嫌疑人盗窃来的赃物,却坚持说自己是在路边捡来的。

像郑欢聚这种,则是虚构一个同伙,将犯罪的主要责任都推到这名同伙身上,自己只是被强迫、威胁后才参与其中。

而一旦明确询问这名同伙的准确信息,则借口不清楚、没问过等理由让警方查无可查,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减轻甚至摆脱自己的罪责。

毕竟真实的审讯,并不像电视剧中演的那般,找个灯光昏暗的审讯室,一番喝问与心理攻势之后,嫌疑人直接认怂,一股脑全撂了。

现实生活中真要碰上个硬茬,那是那么简单的?

肖然前段时间就看到两起案例,一起是非国内的海上走私案,嫌疑人矢口否认,只是说海盗抢他船上鱼的时候,硬往他船上丢了三件香烟。

意思就是说,烟是别人硬塞给他的,不敢不收,他自己也是个受害者。最终,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说的真假,此人被判无罪。

另一起讲的是有个小偷,溜进一户人家之后发现此家女主人照片很美,就躲起来想等人回来后强行侵犯,结果那女主人是散打教练,没几下就把小偷打趴下来了。

这个事情本身没什么,但新闻下方的网友评论却值得注意,毕竟这年头,人才都在评论区。

有沙雕网友评论道,假如这小偷没学过法律,如实交代了,那就是入室盗窃并强行未遂,最少是十年打底。

如果这小偷是法学学士,直接说如实就是为了侵犯,但在屋里待了一会儿就后悔了,正想出去时撞上了女主人,那就是侵犯中止,3年就能出来。

要是在厉害一点,这人是个法学硕士,讲自己入室是为了侵犯男主人,虽然男男可以适用于故意伤害、侮辱、强制猥亵等条目,但当时男主人并没有回来,只能当庭释放。

郑欢聚的供述,以及他在信中所写的内容,与这两种情况的本质是相通的,都是为了尽可能的推卸自己的责任。

最重要的是,当审讯人员再次讯问郑欢聚关于‘老驴’的情况时,他说的也都是三个字:不清楚。

另外技术人员在郑欢聚的手机上,并没有找到关于‘老驴’的电话号码,以及相关的聊天内容,以此质问郑欢聚时,他也支支吾吾,说不出个所以然。

还有在观看郑欢聚载着郭奕蕾离开按摩店后的道路监控时,在0点之前,郭奕蕾一直是仰在车后座上小憩,并没有看到有人从后面窜出来将其制住。

由此,郑欢聚所写内容的可信度,便越发低了。

那么,既然信上的内容不一定为真,郭奕蕾是否还有活着的可能呢?

大家心中又生起一丝丝希望,但其实所有人也都明白,郑欢聚可以把罪责推给一个虚构的人,但真正的情况应该不会假,郭奕蕾确实是死掉了。

初次审讯之后,郑欢聚被刑事拘留送去了看守所,但是事情依然没有结束,郭奕蕾的遗体究竟被丢在了哪里,‘老驴’是否真的存在,这都是亟待搞清的问题。

不过值得庆幸的事,现在还有一名幸存者躺在医院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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