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4章 这些根本不是我的钱(1 / 2)

只有几千块身家的大老爷们儿,拿什么付的一百多万定金?

关键,也没看出有负债。证明这钱也不是借的。

不是自己的钱,也不是借的钱,只能说明这房子不是他自己买的。或者说,他是准备替别人买。

虽然有条款规定不准转售,但法律这事儿太复杂了,钻个空子并不难。

所以宋谦也是想通过在岭城这边试水,尽可能多发现问题,堵住漏洞。完善了之后再往全国其他城市去推,自己就不用担心了。

总之这个高价买房低价出售的方法,只要选对了房子,圈定了对象,肯定是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住房问题,满足刚性需求,从而进一步影响到整个房地产市场,降低房价。

事实上,只金庭御府五百多套房子出去,二手房市场已经开始有动作了。人家新房都这么便宜,二手房凭什么更贵?

几个律师继续卖力询问。

“我们公司推出的低价房,主要面向刚需群体,当然,也肯定是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的。”

随即,另一名律师又强调道:“如果你无法提供固定收入来源证明,不仅银行不会贷款给你,我们也会考虑取消你的申购资格。”

“凭什么?!我可是已经付了定金的!你们要是不卖房子给我,得还我双倍定金!”大胡子叫嚣起来。

他确实不算是法盲,毕竟在道上混,多多少少得知道砍人砍到什么程度只会构成轻微伤,最多来个治安拘留。

有些傻子如果不学法,上来就给人面部来一拳,打落两颗门牙这就构成轻伤,直接可以判刑了。

对于刚才说出的这番话,大胡子还是挺得意的。而且他想的很美好,若真成立,指不定一下子就发家致富了。

当然,六个日薪八千的律师在这儿,怎么可能让一个混混抓着这么一条就让公司损失一百多万?

他们甚至不屑于反驳这句话,毕竟整个公告还有一个“最终解释权归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”。这句话何止是霸王条款,简直就是霸王龙条款,足够他们在字面上做各种文章了。

更何况,从公平公正角度来看,申请人在没有足够能力支付房款的情况下购房,并不符合他们推出这一批低价房的初衷。若是可以这么干,那人人都去借钱买房就好。

对!这是个大漏洞!

借钱买房,然后还不出钱,被起诉到法院并败诉,然后在执行过程中房子被查封,然后拍卖出售。

整个过程都由公权力介入,过户毫无障碍。但损失的,却实实在在是公司的利益。

至少是信誉。

鉴于这可能发生的重大纰漏,几个律师更加不遗余力的盘问起大胡子来。

而大胡子,从一开始的毫不在意,到后来被问得急了,也抓狂起来。要知道,他才拿了人家三千块,根本没想过要经受这么多盘问,都快问到祖宗八代之前是干啥的了。

终于,忍不住全盘抖漏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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