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二章 【商标与专利法】(1 / 2)

阳光大秦 光暗之心 1689 字 2021-04-24

法律的变化分数种,建立新法、法律解释、添加、变更、修改法律,其中最‘温柔’的莫过于添加法律。这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中完善旧法或提出新观点,且白栋提出的只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繁荣的《商标法》和《发明专利法》,这不会触及旧式奴隶主和大地主的根本利益,甚至会受到他们的热烈欢迎,可谓毫无风险之‘微量变法’,是不用担心被秋后算账、五马六马分尸什么的。触动法律、就是触动上层建筑,再如何谨慎小心都不为过,毕竟还拖着一大家子呢,比不得卫鞅一人孑立,来去自如。

什么是商标?这小子总是提出一些新名词,让英明的大秦国君和夫人陷入迷惘,还有那个什么发明专利,隐约可以猜到那是一种极大的利益,这是要给谁呢?万万不能再被这小子坑了。

“君上,臣下初入栎阳时,就对关市极为失望。您能够想象吗,饭肆店家,就在门前摆放一只大碗,药店就撒上一地残药渣子,苦酒您是知道的,她家当初是出售豆腐,实在不知该摆放些什么,干脆就只能空着......老秦的关市太缺乏色彩了!如何能利商业交往、为老秦带来丰厚的赋税?所以必须有商标!臣下要拟定的《商标法》将保证两大利益,第一,是商家的利益,但凡在国府注册商标的商户,就对商标享有了专属权,例如某家做的酒是最出名的,他就可以注册一个好听的名字做为商标,以后他家的酒坛上就有了与众不同的标志,可以让购买者轻易分辨,加强与同业者的竞争力,获得巨大利益;第二,是要保护老秦国府的利益,每一个注册商标者都必须向国府缴纳额外金钱。而且是每年如此,一但断缴,就会失去国府保护,多年养成的商标还会流标,最后被他人抢去。所以说商标法一开。我老秦就等于多了一项额外收入。”

虽然白栋的新鲜名词层出不穷,赢连和骊姜还是勉强听懂了,骊姜目光闪动着道:“听起来似乎不错。小子,那发明专利又是什么?”

“所谓发明,是指开前人所未开,例如臣下的‘壮面法’还有大名鼎鼎的公输般,当年创制石磨、锁钥、攻城之械,这就属于开前人所未开之明;只可惜有些得到了奖赏,有些则无一文勉励,纵有奖赏,也只在一时。非在一世,这样如何能够鼓励后人多多发明创造,惠国惠民呢?臣下以为,今后但凡有此等发明者,国府应给于奖励,则我老秦会出现十个、百个、甚至更多个公输般。君上,天下未必没有人才,只是缺乏奖励人才的机制啊!”

“天下未必没有人才,只是缺乏奖励人才的机制?小子,你说来说去。鼓励的无非是奇技淫巧之徒,公输般大能,又岂是一般巧匠可比,何谈出现成百上千个?还有国库予以奖励,你当为我老秦国库还有多少盈余,这个钱你出麽?”

“国府的奖励只是象征性的,而后发明者要取得专利权,还要向国府申请并缴纳费用,君上与夫人可以放心,他们会踊跃缴纳这个费用的,因为《发明专利法》中会规定缴纳者将获得或三五年、或十年八年不等的‘专利权’,有了这个权利,他们就可以将专利或转让或授权开发,从商家处获得巨额报酬,而这些报酬,还要有一成上缴国府;国府则保证该项专利不受非法侵夺,任何人敢予侵犯,都将被重重处罚,或者课以重金罚款、或者课以刑罚。如此一来,则国家保护专利人,专利人以专利谋财,转而回馈国家......臣下可以预测,那些坐拥庞大财富的老贵族世家也将卷入这个循环过程中,他们的钱财将会通过这种合理合法的方式,最终流入我大秦禀库!所以此法与《商标法》一样,都是既利商家世族,又利发明人才,最终却是利我老秦的大好事!君上与夫人不可不察啊。”

“你小子是个滑头,这两样法规既然如此好,为何到今天才提出呢?”

骊姜笑吟吟地望着白栋:“还不老实交代,是不是为了你那些笔啊、墨啊,或者是你又要搞出什么新东西了吧?”

“笔墨是夫人都见过的,谈不上什么发明,最多也只是将前人之物改良而已,不过在《发明专利法》中,臣下也会对这类改良做一个界定,一样会有权利保护,君上和夫人还有两成利润呢,这也是保护两位啊?至于臣下发明的新东西,现在还不能说,得要保密,否则被夫人抢去了发明权,臣下的损失就太大了......”

“小子,你敢耍笑本夫人?”

“回夫人,小子不是耍笑。是告诉夫人发明不易,利益极大,纵是夫人来问,小子也万万不会透露;君上和夫人如以国法相加,小子无奈之下或会献上发明,不过这个发明目前还在初期,今后还要做许多改良工作,小子既已献上,那就不会过问了,最后损失巨大的只怕还是老秦;还有,君上和夫人若以权相逼,这两部法规也就没有成立的意义了,小子立即放弃就是......”

骊姜其实就是随口一问,白栋这完全就是借题发挥了,不过极有分寸,臣下改成了小子,关系套得铁瓷,这其实是在暗中警告赢连夫妻,防备日后会出现以权破法之事。以权代法是千古痼疾,自然不是一个玩笑就能杜绝的,可也分是什么法律,像这类于国于民有利的民事法律,还不至于撼动统治基础,反会被统治阶层保护,所以白栋才会有如此底气。像卫鞅那种要求贵族士大夫在刑法面前也要做到‘人人平等’的,虽然出发点没错,很让现代法律人感动,却过于激进了;饭要一口口的吃,法律始终是要受到经济基础的调整,应需要而产生,卫鞅之所以会悲剧,就是没能看清这一点。

“本夫人又没逼你......好啦,算你小子又立一功。君上可喜欢你的紧呢,总说那个不成器的老三到了你的手上,就仿佛是变了一个人,你小子了不起啊?说吧,想要什么样的奖赏?先说好钱是没有的......”

“小子不敢要什么奖赏,只要求在立法、行法期间,君上与夫人能给小子最大的支持,无论朝野如何议论,都要相信小子是为了君上与夫人,为了老秦,这就是小子讨要的承诺,君上与夫人能给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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