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6章 曾经在哪里见过(1/4)(1 / 2)

斯坦索姆是洛丹伦排名第二的大城市,仅次于洛丹伦,曾经容纳超过二十万居民。如果只算地面部分的话,甚至比洛丹伦还要大一些。

这里是阿尔萨斯堕落的重要节点,阿尔萨斯的屠城,让这里出现了二十万亡灵,大幅度扩大了天灾军团的规模,也导致了整座城市的堕落。

芬娜和她的灰烬军几个月来,都在这里清缴亡灵,现在总算清缴完毕,已经有上万人在这里居住。虽然生活条件差了些,但总算不是无家可归了,很多人对这里很有归属感。

他们是这座城市的第一批市民,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处房产,有住房也有店铺。这要是在洛丹伦,这样一处房产没有上千金币是买不来的。

虽然斯坦索姆不是洛丹伦,没有那么热闹,但只要洛丹伦不放弃东瘟疫之地,那么这里就会慢慢热闹起来,整座城市都在复苏。

夜幕深沉,大多数房间都已经熄灭了灯火,斯坦索姆进入了梦乡,只有极少数房间还亮着灯光,轮值的灰烬军正在街上巡逻,负责城市的治安。

芬娜还没有睡。

圣光的眷顾让她每天只需要睡三四个小时,就能保持充足的精力。当然人类圣光信仰需要长时间的冥想和祈祷,才能获得更强大的圣光力量,芬娜每天都会留下来两三个小时冥想祈祷。

圣光有形无质,是光的外在形式体现,就好像暗影是黑暗的体现一样。

圣骑士的圣光力量也不是无穷无尽的,每一次战斗、治疗,都会消耗一定的圣光之力,这就需要通过冥想和祈祷来恢复。

当然,因为灰烬使者的缘故,芬娜的恢复速度比其他圣骑士快了很多倍。

她就算不冥想,也可以持续不断的补充圣光力量,灰烬使者镶嵌的那颗宝石非常特别,和圣光非常亲和。

她现在不是在冥想,而是站在窗户前,看民房,看街道,看这座城市,想一个人。

莉亚德琳已经离开半个月了。

她被凯尔萨斯召回,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更方便的训练高等精灵圣骑士,但还有另外一个目的:重铸奎尔姊妹剑,而她总是会在睡梦中梦到的那个人,也会去奎尔萨拉斯,参与重铸。

那么,他会来看自己么?

为什么半个月过去了,他还没有出现?

难道他又回到洛丹伦了么?还是说,有什么人……比自己更重要,更吸引他?

芬娜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,也是一个眼光锐利的人。

她生性直爽,不喜欢揣摩别人的心思,但圣光赋予她很强的思维能力,她能够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,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质。

所以她其实很清楚:

姜劫只将莉莉安当妹妹看,对卡莉娅女王更没什么感情可言,那个小侍女就不用说了。至于吉安娜,不知道为什么,芬娜总觉得姜劫其实并不喜欢她,似乎对她有成见,是因为不想玩姐妹花么……

更不用说希尔瓦娜斯了,关系没有传言中那么好。

所以,其实芬娜不应该担心的。

但她还是担心了,胡思乱想了。

这就是恋爱中女人的特点么,智商为零?

芬娜不知道,她只感觉到自己的脸有点儿发烫,忽然想起莉亚德琳离开前说的话。

“芬娜,尼古拉斯一定会来看你的!他要是不来,我先帮你教训他!记得啊,这些天找几个裁缝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。对了,我记得有一个珠宝加工师来到咱们斯坦索姆了,让她给你定做几个像样的首饰。听我的没错,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孩,你得学会打扮!”

芬娜不由自主的走到衣柜前,打开。

她今年才24岁,按照半精灵的寿命来说,其实未成年,姜劫也未成年,刚好般配。

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,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,这个年纪本来就应该喜欢漂亮的衣裳和首饰,打扮的漂漂亮亮,洛丹伦和银月城有钱人家的女孩都是这样,吉安娜也是这样。

但她已经很多年没有穿裙子什么的了。

从她成为圣骑士学徒的那一天起,她穿在身上的只有圣骑士铠甲,一直都是。

她都忘了自己穿裙子是什么样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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