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二章冤有头债有主(2 / 2)

“夫人!”苏瑾恭敬的唤。

沈蔓昨晚上隐隐听到这头屋子在闹腾,她只当是新婚燕尔的夫妻那点事,没多想。

可今早陆少臣天还没亮,自己一声不响就走了,跟谁也没打招呼,显然在他眼里,宋相思这个女人不受宠。

她琢磨了下,故意开口问:“你们陆总今天几点去的公司,他让你来接她回去的?”

“她”字咬音很重,仿佛是在提示着对方,她宋相思即便进了陆家大门,在陆家人眼里依然只是个外人,陆太太这个称号是外人眼里的,而不是陆家真正的。

闻言,苏瑾虽然心里不快,面上却不能发作,半弯了下腰道:“陆总六点到的黛奥,最近海天也不大太平,平时陆总几乎都在处理公司的事情,所以让我带着太太过去东海别苑那边住婚房。”

沈蔓想故意套她话,看是不是陆少臣压根对宋相思不上心眼子,她是他身边的贴身特助,自然什么都了解。

可苏瑾也不是傻子,什么话该怎样说,她捋得很清。

闻言,沈蔓一直波澜不惊的脸上总算是惊动了一瞬:“东海别苑的房子?”

“对,就是您当初怀陆总住的那套别墅。”苏瑾解释道。

对方的神色顿时怔住,她万万没想到那套房子居然还在,别墅的存在好似一层层的剥开面纱,真相一点点的揭露,一遍遍的告诉她当年自己的恶行。

当年,沈蔓也是名副其实的豪门千金,从小锦衣玉食,可因为家族的落魄导致她最终不得已终止学业,给陆家企业做了珠宝模特。

陆振华第一次见她就被她年轻美艳的容貌深深吸引,可当时的沈蔓心系大学时期的才子学长,对陆振华的追求毫不动心。

再者说,当时的陆振华已是有妇之夫,还有一个儿子陆少卿。

之后沈蔓经历了人生重新的洗牌,学长因为前途利益背叛,她不得已做了陆振华的地下情人,在一次天雷勾地火之后,她发现自己怀孕。

那时的陆振华也因为不满原配年轻时的骄横跋扈,离婚不得,决定和眼前高贵可人的沈蔓私奔,这种事情在当时算得上是极其恶劣的,陆庭丰得知后,让沈蔓生下孩子带着赔偿她的巨额离开滨海,孩子就向外界宣称原配夫人二胎。

在怀孕期间,陆振私下华配了一套别墅给她住,正是东海别苑,可当时的沈蔓心里懊恼,怨恨缠心,她决心要让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。

于是借着自己肚子里孩子的事,把陆少卿的母亲约到了别墅,一连串的阴谋陷害,一场大火让原配身毁人亡,她也跟着晕在里头,警察供词中她指认是原配故意想要杀死她跟自己的孩子,才跑去别墅,并录下了原配逼她打掉孩子的录音。

所有人都相信了这一切,都认为是原配逼她流产,导致了整场事故。

陆振华是商人,他最终也因为这场风波导致陆氏差点倒闭,受到严重的道德绑架,最终沈蔓出面解释,才得以挽回他最后的颜面。

连陆庭丰都因为这事同意她进陆家,因为死人的缘故,陆振华一直想把东海别苑的地卖出去,最后以原价的三分之一卖给了一个百货商老板。

陆少臣十八岁那年,考上了国内顶尖商学院,陆振华允了他一个心愿,他什么也不要,只想要东海别苑那块地。

因为外界流言四起,他出生的时候就被所有人说是个倒霉孩子,一出生就克死陆家原配太太。

那时候他虽心眼精明,可到底也不过18岁的孩子,心存良善,只想着留住那块地,就当是祭奠过去的陆夫人。

当时陆振华怒火冲天,对他责骂过后,甚至还因为他不肯低头认错断掉了他所有的经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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