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、贝佐斯,纽约(1 / 2)

自己出生的家乡,新墨西哥州的阿尔伯克基有家微软公司,这是很让杰夫-贝佐斯感到荣幸的一件事。

14岁的时候,贝佐斯立志要当一名宇航员或物理学家,他家里的车库都有他所做的工程实验或科学试验,16岁时,他就能安装风车,使用弧焊机了。

不过,当贝佐斯步入爱因斯坦晚年执教的普林斯顿大学后,他的兴趣又转向了计算机。毕竟,现在正是计算机产业翻天覆地的变革时期,他很深刻地意识到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,并一举投入到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士两项学位的学习种。

然而,即便他从小就展现出这样一种理工科天才的潜质,贝佐斯从骨子里知道,自己其实是个爱好读书的文艺青年。步入大学前,他最大的爱好之一,就是骑着自行车深入新墨西哥州的戈壁滩种,然后斜45度角略带忧郁地仰望天空。

眼见大学暑假到来,贝佐斯骨子里的文青病不禁又发作起来了。所以他一个电话通知了家里,然后立即轻装上阵,只背着一个蓝色的、一米高的大型旅行包,以背包客的身份,只揣着几百美元的现金,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

然后,他来到纽约了。

盛夏的曼哈顿远比家乡更加炎热,大城市的热岛效应让贝佐斯止不住地吃冰激凌。背包留在旅馆内,他一边舔着根青春气息十足的香草味甜筒,一边漫步在人群摩肩接踵的大街上,不一会儿,就旁经到一家书店前。

贝佐斯好奇地看向门口的易拉宝,在这张半人高的宣传画上,一头以黑色阴影绘制的恐龙侧身咆哮着,只身处于绿色的丛林种,一个野性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。

“《侏罗纪公园》?”

他好奇地对身边一个亚裔少女问道:“书店里正在进行新书宣传吧?”

“哦,是的先生,天才新人作家爱丽丝-王的经典之作,绝对不容错过啊。”

少女朝他十分开朗地笑着,贝佐斯立刻发现,这是个绝顶漂亮的亚裔女孩。对方乌黑的秀发垂至腰间却毫无分叉,五官分明的面庞造型精致充满美感,尤其那一双湛蓝的大眼睛,就像会说话似的,闪着动人的光芒。

“你看过了吗?哦,我是说,你进去看过了吗?这本书怎么样?”

贝佐斯粗略一扫,有些摸不准这女孩的具体年龄。若说她年纪还小吧,个子却是不矮,综合发育也明显不错;但若说她已经是高中生了吧,稚气却还比较明显,而她又还不是娃娃脸型的美少女。

而让贝佐斯略感尴尬的是,这女孩的Cup可真不是一般的大,由于上衣明显是为较低龄女孩制式生产的,所以这衬衫穿在她身上后,是怎么也压不住那两对高耸的山峰。

不,应该是,是让那对本来就很雄伟的山峰显得更明显了。

“当然是非常精彩啦!赶紧进去看看就知道啦,侏罗纪公园啊,主人公用克隆技术将恐龙复活了呢!现在正是新书宣传的时候,上市日期应该是八月末到九月初,你可以考虑事先订购哦,反正一本书也不贵~”

一句恐龙,一句克隆技术,贝佐斯的兴趣确实被调动起来了,这就立刻走进书店。

“呼呼,看来还是很受欢迎的嘛。”

站在这家全曼哈顿都顶尖的书店前,爱丽丝自豪地双手叉腰,仰望着书店的名字。

经过小一个月的前期筹备与市场调查,《侏罗纪公园》的主轮宣传终于开始了,此时在书店内,正有一套三连排的报刊架被矮脚鸡租用,专门用来摆放她这本处女座的宣传册。

“喂,爱丽丝,你要的甜筒!”

从马路对面横穿人行道而来,茜茜一手一个麦当劳香草甜筒走向爱丽丝。

现在已经是六月末了,圣安拓已经放假了,作为六年级的学生,爱丽丝和茜茜更等于是从小学毕业了。

是的,女孩们已经可以摆脱小学生整个称呼了,进而荣升为准七年级的中学少女。而让茜茜略微感到奇怪的是,当得知自己终于成为中学生后,爱丽丝似乎有一种别样的兴奋,似乎对八年级抱有一股异样的执念,并不停地碎碎念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。

中学第二个学年,按照爱丽丝的日语读音,听起来很有感觉的样子,不过茜茜却没怎么能学会,因为她的舌头怎么也伸不直,就像日本人也很难让舌头打卷一样。

当然,两人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发生太大的改变,毕竟整个卡尔弗城的初高中与小学都是连在一起的,从林肯高中步行到圣安拓也不过就是五分钟的路程。所以,即便自己成为中学生了,也无非就是把下车的位置稍微挪个半分钟车程而已,什么都影响不了。

所以现在,在终于告别了苦逼的学生生活,迎来了长达近三个月的暑假后,应爱丽丝的要求,茜茜便同她一起来到纽约,亲临现场观摩《侏罗纪公园》的新书宣传活动!

“嗯嗯,麦当劳出品必属精品,喏,茜茜,咱们进去瞧瞧吧?”

说起来,刚刚在门口遇到贝佐斯时,爱丽丝其实也只是刚穿过马路而已。这会儿,在接过茜茜递来的甜筒后,她便一把揽住对方的胳膊,这才大踏步地走进来。

书店里到处都是闲逛的顾客,一层区域更聚集了好多人,由于此时正值暑假,更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书店闲逛,更让这片区域显得无比喧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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