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 我过之地就是我的!(1 / 2)

清妖 傲骨铁心 1932 字 8天前

十月初七,湖北黄梅县衙。

县令丁良攥着手里加急文书,眉头紧锁。

只因这文书是湖北布政衙门发来的,上面告知丁良一件事,就是安徽巡抚赵有禄奉上谕往苗疆会同剿贼,所部兵马会经黄梅入鄂,地方务要妥善接应。

就这麽简简单单几十字的公文,却把包括丁知县在内的黄梅县一众官吏都给「干」沉默了。

堂下死寂。

炭火盆里爆开一粒火星,「啪」的一声惊得县丞陈文礼肩膀一耸,头疼啊,无它,客兵过境比匪过如梳还狠!

真不带半点夸张的,因为这是打大清开国以来就存在的陋习。

好些的只是刮地三尺勒索些钱财,恶些的都能把你县城给屠了!

朝廷法令在这帮客兵眼中就是个屁。

地方官就是夹在中间的受气包,既要应付如狼似虎的客兵,又要安抚怨声载道的百姓,最後往往落个丢官罢职,甚至性命不保的下场。

所以,当官的任谁都不想摊上客兵过境的事。

「县尊,」

陈县丞声音都带着绝望颤音,「这次——这次司是邻省巡抚亲率的兵马,这妥善接应四个字——怕是要把咱黄梅的骨髓都吸乾啊。」

丁知县苦笑一声,无奈说道:「四门照常开启,早市不准停,告诉百姓该干什麽干什麽。」

众人愕然:难道一点不防着?

丁知县叹了口气,吩咐道:「库房里那三千二百两修文庙的银子统统拿出来,去市面上能买多少米粮、肉食,就买多少。另外,让城里那些卖肉的老鸨把家里闺女都打扮起来,就说本官说了,只要姑娘们伺候好军爷,保得百姓家的清白女儿不出事,本官回头必有重赏...

总之,有钱出钱,有力出力,人家要刮咱们就自己先铺一层,不能怠慢了,叫人家以为我们黄梅县存了别的心思,但盼那位巡抚大人能约束得住下面,盼人家看在朝廷份上,刀能稍微钝上那麽几分...」

话虽如此,当丁知县登上城门楼时腿依旧软得不行。

这会晨雾浓得像化不开的米汤,看着就好像把十里八乡都给吞没了。

扶着冰凉垛口,丁知县努力想从雾里看出点什麽,但视野中什麽都没有。

渐渐的,雾气开始消散,被浓雾遮挡的晨光也一点点洒向人间。

有衙役惊呼起来:「来了,来了!」

浓雾深处果然传来马蹄踏土声,继而是整齐划一的足音。

黄梅县众人最先看到的是前面数百骑兵,骑兵後面是步兵,四个纵队并排前进,枪尖一律斜指左上方,在雾气里闪着寒光。

伴随已经彻底破开浓雾的晨光,一面代表朝廷经制之师的绿营绿旗於众人视野中出现,紧接着是一面更大的「淮」字军旗,靛蓝旗面上白色的「淮」字於晨光中格外醒目。

再往後,则是一面杏色帅旗,斗大的「赵」字迎风招展。

没有想像中的喧嚣,没有兵痞的叫骂,这支从震雾中抵近黄梅的队伍就这麽沿着官道沉默行进。

让黄梅县众人更心惊的是这支客省来的军队长度——明明前军都能看清二三里地,後队却还在雾里看不见尾。

哪是过境协同平贼的客兵?

分明是一支上万人的大军!

天晓得安徽巡抚这是带了多少人马去苗疆。

「那位就是赵巡抚?」

县丞陈文礼看到那面「赵」字大旗下不是巡抚大轿,而是一众骑马甲士。

当中有一匹白马颇为显眼,马上之人一身戎装,距离太远看不清面容,只觉似乎十分年轻。

可能是错觉,陈县丞感觉那白马骑士似乎朝城墙,朝自己看了一眼。

「安徽的兵怎麽不进城?」

有人发现不对,因为这支从邻省过来的大军行进路线根本不是黄梅城,而是径直朝城西开了过去。

那里是一片荒凉河滩。

果然,安徽的兵全奔河滩去了。

抵达河滩後,骑兵下马,步兵止步,像有人在空中挥舞无形令旗,整支大军开始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展开。

搭帐篷的、挖灶坑的、设栅栏的,各司其职,井井有条。

不过半个时辰,荒凉的河滩上已经立起一片整齐的营盘一帐篷横竖成线,辕门正对官道,连炊烟都从统一的位置升起,笔直得像用墨斗打过。

「县尊,」

全程目睹这一切的陈县丞咽了口唾沫,「按规矩,咱们该派人去犒军——」

丁知县刚说那就去吧,却有十数骑从河滩大营驰出直抵护城河外。

为首的是个年轻把总,勒马之後便朝城上抱拳声音洪亮道:「奉我家抚台大人令,本部借贵县河滩驻紮一日。为免惊扰百姓,请黄梅县不必拜访,更不必劳军!」

说罢,取出一封文书,用箭缚了射上城楼。

「噗嗤」一声,箭矢扎进女墙木头里,箭尾发出「嗡嗡」震颤。